(一)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du须在活动举办zhi前20日向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dao门提出申请,依法填写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》。
(二)预计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,5000人以下的,向活动举办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提出申请;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,向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申请。
(三)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,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在7天内向申请者作书面说明。
1、在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后,承办者和场地单位负责人必须在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记录》上签章。
2、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成承办者进行整改,并向其传发《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》
需先准备的相关材料:
1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2、是否具有举办上述活动合法资质的证明材料(如举办文艺演出必须具有文化部门颁发的演出资格证);2个或2个以上承办者的联合承办协议。
3、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文件材料;场地主管单位同意使用其场地的协议;演员签约合同(外国机构或人员必须提供文化部或体育总局的批复文件)。
4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(含应急救援预案);与专业保安公司签订的安保力量聘请协议书。
5、活动场地内搭建物的结构安全证明和消防部门验收证明。
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活动举办前20日向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依法填写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》。